一、友邦阳光儿童综合意外中等保障计划 (180天-17周岁)
| 意外事故导致身故 |
50,000 |
|
| 一般意外事故导致烧伤、残疾 |
5,000-50,000 |
|
| 特定意外事故导致烧伤、残疾 |
10,000-100,000 |
|
| 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药费用 |
5,000元/次 |
100%,100元免赔 |
| 意外或疾病产生的手术费 |
5,000元/次 |
100% |
| 意外或疾病住院补贴 |
50元/天 |
疾病3天免赔 |
| 意外事故导致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残废 |
2000元/月x240个月 |
一次性346,536 |
| 投保人残废或身故,豁免以后的保险费 |
|
|
| 以上保险费 |
481元/年 |
|
(特定意外事故是指在就读的学校校园内或就托的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园区内,或参加其就读的学校或就托的托儿所、幼儿园组织的集体活动,或因参加上述活动而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指定的交通工具时遭遇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疾病所导致的意外事故)
(以上仅供参考,详情请联系营销员,并以保险合同为准)
二、友邦康健宝贝重大疾病保险 (30天-17周岁)
医生确诊以下 17 种重大疾病后生存30天或重大手术,一次性获赔付 10 万元
17 种重大疾病及手术 (注:关于重大疾病及手术的详细定义以保险合同为准)
1 ) 恶性肿瘤— 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
2 )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— 须异体移植手术
3 ) 终末期肾病(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—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
4 )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
5 ) 良性脑肿瘤— 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
6 ) 双耳失聪— 永久不可逆
7 ) 双目失明— 永久不可逆
8 ) 瘫痪— 永久完全
9 ) 严重脑损伤— 永久性的功能障碍
10 ) 严重Ⅲ度烧伤— 至少达体表面积的 20%
11 )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
12 ) 主动脉手术— 须开胸或开腹手术
* 上述重大疾病及手术的定义依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
13 )细菌性脑脊髓膜炎
14 ) 植物人
15 )I 型糖尿病
16 )严重胃肠炎
17 )严重心肌炎
投保年龄: 0 - 17 岁,年保险费 200 元,单独购买最低 10 万,最高 30 万,附加在意外险后最低 5 万,最高 30 万
责任免除
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的被保险人发生疾病、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,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:
( 1 ) 投保人、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( 2 )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拒捕;
( 3 ) 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 4 )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( 5 )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;
( 6 ) 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( 7 ) 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( 8 ) 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。